信托谋求绿色金融更多话语权
来源:中国环境报 徐卫星 时间:2017-12-15
在近日召开的2017 China SIF Week 探索信托的绿色发展模式主体研讨会上,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傅强表示,信托在绿色发展领域具有天然的基础,有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备的制度灵活性与优越性。绿色信托可以引导、激励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,成为绿色金融的主力军。
“信托制度具有独特的资源整合性和交易结构安排的灵活性。”商道融绿董事长、China SIF理事长郭沛源表示,信托在绿色方面有很多可以挖掘,比如通过运用贷款、股权投资、债券、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工具,通过信托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基金、可交易绿色权益融资、公益信托等方式,为绿色产业、绿色公益发展提供信托产品与服务。
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、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看来,信托业至少在4个领域有很大的绿色发展潜力。
他表示,一是提供贷款,目前银行绿色信贷比例约为8.8%,信托也可以参照绿色信贷标准规范指引信贷的绿色化。二是加强流动性。信托机构是少数可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金融部门,可以提高绿色资产的流动性。三是建立绿色信贷担保机制和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。公益信托在国内刚刚兴起,作为社会责任投资的重要形式,探讨构建担保覆盖绿色项目每年0.2%的违约概率,用两元钱撬动1000元的绿色投资市场。四是发起绿色基金。信托为很多基金募集资金,目前不少政府和私人部门在发起绿色基金,信托可以探讨如何参与。
近年来,信托行业积极开展绿色信托实践,项目数量和累计投放金额上基本呈逐年增加的趋势。
据《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》的统计,2013年绿色信托项目数248个,年度投放金额468亿元,2016年,这一组数字分别达到284个、1021亿元。
傅强介绍,在运行模式上,一方面信托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,募集社会资本,以PPP的方式共同设立各种绿色基金,如流域水环境基金、土壤修复产业基金、雾霾治理产业基金、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等。目前,内蒙古、云南、河北、湖北、广东、浙江、贵州、山东、陕西、重庆、江苏、安徽、河南、宁夏等十几个省、市、自治区已纷纷建立绿色发展基金。
另一方面,信托公司与企业合作开展绿色产业投融资,模式则更为灵活多样。比如,以绿色信贷为基础资产,发行资产支持证券;联合大型环保企业成立绿色并购基金,收购环保项目进行资本运作;为环保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,为环保项目建设发放项目贷款;信托公司募集资金,受让环保企业对政府的应收账款,支持环保项目建设;开展环保企业股权收益权、债券收益权投资,成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,投资于成长型节能环保类企业等。
“很遗憾,在起草七部委发布的《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》时,编制组并没有专门去讨论绿色信托。”马骏坦言,作为一个新事物,绿色信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缺乏鼓励措施和监管标准。
他建议,绿色信托应加强能力建设,尽快定义绿色信托的范畴,对相关活动进行统计、评估,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激励监管机制。同时,建立业界和政府部门良好的对话机制,让绿色信托理念被更多人接受。
针对目前行业存在的问题,傅强也指出,绿色产业项目差异性大、综合风险高,信托公司对标的的判断、结构的设计等还不成熟,需要提高专业能力。此外,在模式上也有待进一步完善。
对此,他建议,首先,应从制度上明确和细化绿色信托的概念,进一步明确细化统计口径,以更有效获得政策支持。其次,在资本占用、保障基金、监管评级方面需要能够落地的优惠政策,建立补偿激励机制,一方面降低绿色信托的投资门槛,另一方面给予适当财政补贴。创新绿色慈善信托模式,推动绿色公益慈善,发挥信托在公益领域具有的透明安全灵活持久的功能,吸引公众参与。
“信托制度具有独特的资源整合性和交易结构安排的灵活性。”商道融绿董事长、China SIF理事长郭沛源表示,信托在绿色方面有很多可以挖掘,比如通过运用贷款、股权投资、债券、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工具,通过信托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基金、可交易绿色权益融资、公益信托等方式,为绿色产业、绿色公益发展提供信托产品与服务。
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、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看来,信托业至少在4个领域有很大的绿色发展潜力。
他表示,一是提供贷款,目前银行绿色信贷比例约为8.8%,信托也可以参照绿色信贷标准规范指引信贷的绿色化。二是加强流动性。信托机构是少数可以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金融部门,可以提高绿色资产的流动性。三是建立绿色信贷担保机制和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。公益信托在国内刚刚兴起,作为社会责任投资的重要形式,探讨构建担保覆盖绿色项目每年0.2%的违约概率,用两元钱撬动1000元的绿色投资市场。四是发起绿色基金。信托为很多基金募集资金,目前不少政府和私人部门在发起绿色基金,信托可以探讨如何参与。
近年来,信托行业积极开展绿色信托实践,项目数量和累计投放金额上基本呈逐年增加的趋势。
据《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》的统计,2013年绿色信托项目数248个,年度投放金额468亿元,2016年,这一组数字分别达到284个、1021亿元。
傅强介绍,在运行模式上,一方面信托公司与地方政府合作,募集社会资本,以PPP的方式共同设立各种绿色基金,如流域水环境基金、土壤修复产业基金、雾霾治理产业基金、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等。目前,内蒙古、云南、河北、湖北、广东、浙江、贵州、山东、陕西、重庆、江苏、安徽、河南、宁夏等十几个省、市、自治区已纷纷建立绿色发展基金。
另一方面,信托公司与企业合作开展绿色产业投融资,模式则更为灵活多样。比如,以绿色信贷为基础资产,发行资产支持证券;联合大型环保企业成立绿色并购基金,收购环保项目进行资本运作;为环保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,为环保项目建设发放项目贷款;信托公司募集资金,受让环保企业对政府的应收账款,支持环保项目建设;开展环保企业股权收益权、债券收益权投资,成立绿色产业投资基金,投资于成长型节能环保类企业等。
“很遗憾,在起草七部委发布的《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》时,编制组并没有专门去讨论绿色信托。”马骏坦言,作为一个新事物,绿色信托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缺乏鼓励措施和监管标准。
他建议,绿色信托应加强能力建设,尽快定义绿色信托的范畴,对相关活动进行统计、评估,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激励监管机制。同时,建立业界和政府部门良好的对话机制,让绿色信托理念被更多人接受。
针对目前行业存在的问题,傅强也指出,绿色产业项目差异性大、综合风险高,信托公司对标的的判断、结构的设计等还不成熟,需要提高专业能力。此外,在模式上也有待进一步完善。
对此,他建议,首先,应从制度上明确和细化绿色信托的概念,进一步明确细化统计口径,以更有效获得政策支持。其次,在资本占用、保障基金、监管评级方面需要能够落地的优惠政策,建立补偿激励机制,一方面降低绿色信托的投资门槛,另一方面给予适当财政补贴。创新绿色慈善信托模式,推动绿色公益慈善,发挥信托在公益领域具有的透明安全灵活持久的功能,吸引公众参与。